我国贵金属废弃物的收集体系较为复杂。在2000年以前,黄金和白银的生产、深加工、使用和报废均是国家管制,那时贵金属废弃物的收集主要由分 布在各个省份的中国人民银行的定点企业完成。在2000年和2002年,国家逐步放开了对白银和黄金的国家管制,我国贵金属废弃物的收集体系随之发生了很 大变化。
首先,完成废弃物收集的主体,从所谓的人民银行定点企业变化为所有愿意收集和加工废弃物的企业和个人;其次,废弃物的对象,逐步从那些使用 贵金属的企业产生的废弃物逐步转向了贵金属生产、使用贵金属的企业和个人报废的各类产品;再其次,收集和回收银浆逐步做到了有分有合。2000年以前的贵 金属废弃物收集者一般都是处理者,那时收集到的废弃物一般由收集者直接回收其中的贵金属,而2000年以后则出现了收集贵金属废弃物者与回收处理贵金属者 的分工合作。在这个过程中,以贵金属废弃物作为主要交易物的废料市场逐步建立起来。